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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往往又通俗的称为版权登记,中国版权局在各省或直辖市都设有分局,如江苏版权局,处理著作权登记申请和颁发著作权登记证。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人可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申请;申请获准之后,由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书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2002年2月20日,国家版权局又制定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详细规定了计算机软件的登记和审查程序。《办法》规定,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开发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软件著作权的申请者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或其继承者、受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