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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
从专利战略到知识产权战略
发布时间:2013-03-14 浏览:

从提出专利战略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2002年初科技部率先提出实施“专利战略”后,迅即在科技界、法律界、经济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专利战略推进工程两年多的实施经验、观察和研究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动向的基础上,认为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时机已经成熟,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知识产权战略概念阶段2004年1月13日,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上要求:“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会议要求要“认真研究和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出了包括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内涵、基本任务、总体奋斗目标等内容的初步框架。2004年5月25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知识产权局局长知识产权战略研讨班召开,王景川局长做重要讲话,张勤副局长做了《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思考》的专题报告,与会同志就知识产权战略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6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座谈会在北京召开,郑成思、胡鞍钢、牛文元、刘源张等著名学者,行业、企业及中介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问题建言献策,社会开始关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2004年8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请示》。2004年9月15H,温家宝总理对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做出重要批示:“拟同意先开展工作……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件大事,适当时候国务院讨论一次。”

(二)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阶段为应对来自国际知识产权方面的挑战和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存在的问题,我国要制定并实施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2005年初,为了积极应对国际挑战,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商务部等三十三家中央部委、办、局共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2005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5]1号),吴仪副总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任副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六家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教育部23家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知战办”。2005年4月,国务院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首次列入国家级专项规划,这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以来,第一次将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拓展为整个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是国务院从国家和战略高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5年6月30日,吴仪副总理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方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内容分解方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纲》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研究实施细则》五个重要文件,初步确定了战略研究的组织框架。随后,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开始全面展开。2006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纪要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抓紧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温家宝总理关于“要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并对下一阶段战略制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2007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二十个专题研究报告顺利结题,《纲要》的基本思路、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已基本确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七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2007年10月接受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专访时透露,十七大之后,中国将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2008年4月9日上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研究起草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送审稿)》,调整了战略目标,研究了战略实施工作。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同年6月1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三)全面进入实施阶段2008年6月11日,人民日报第15版全文刊发纲要,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6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介绍了纲要的有关情况,并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巡视员綦成元、科技部政治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李成钢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2008年6月17日,王岐山副总理在华尔街El报发表《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的署名文章,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行了阐述。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胡锦涛主席签署了第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要点第一部分“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第三段“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明确指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法制办”也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列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并将《商标法(修订)》、《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列为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驰名商标认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了《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2009年4月,为全面、系统地阐述我国政府为做好2009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所采取的各项重大举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自2006年以来,我国连续三年发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对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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