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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教授眼中的中国全球化 发布时间:2013-12-26 浏览: 一位巴黎高等商学院的教授在中国任教多年,学生是40岁上下的中国经理人,是头脑灵活的公司负责人,通常已经出去看过世界,而教授向他们讲授全球化的不同方面。
授课过程通常一切顺利,即使在讨论敏感话题时,直到教授提起一个看起来属于“软性”的跨文化问题。当教授向他们解释中国人之间如何做事并相互影响时,每个人都表示赞同,甚至祝贺教授这个“中国人的朋友”对中国的深入了解。但是当教授反转视角来讨论西方思维时,讨论常常会发生剧烈的转变,中土之国综合症再次显现!
方脑袋与圆脑袋
由于地理隔绝的缘故——只要看看中国及周边的卫星地图就能明白这一点——中国人一直都是自成体系。
中国人发明了与西方迥异的概念和工具(文字、信仰和社会价值观),并且保持了数千年的连续性。直到中国最近的改革开放,才迅速引发文化“污染”或跨文化融合。
西方人继承了希腊式的思考方式。自从毕达哥拉斯创造了直线这个基本的科学抽象概念——两个点之间的最短路径——之后,我们一直用“逻辑”来解决问题。从那时起,我们就一直在画直线;通过在重要和次要问题之间建立层次结构,通过用最有序、最精炼的方式分析各种因素,我们用有顺序的方式解决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为只有用西方的科学方法才能认识到问题的存在。在我们看来,我们笔直地走向一个点。而且,就像我们画直线一样,我们很适应抽象。就像直线是虚拟的、没有宽度的线条一样,我们一直都在和抽象概念打交道:自由、责任、透明……当对我们有利的时候,我们还为它们赋予道德价值。
中国和西方解决问题的方式就像圆脑袋和方脑袋。方脑袋的是西方人,直来直往,直视对方的眼睛。但在圆脑袋看来,直来直去地讨论一个问题是多么可怕啊,必须要绕圈子。
在方脑袋眼里,这些圆脑袋无法分清问题轻重,总是用不那么重要的问题来掩盖重要问题。混淆问题也不算什么,事情还是会一点点变明朗的。要命的是,这种由感情构成的含混逻辑或者明显无序的细节积累经常让方脑袋摸不着头脑。这些圆脑袋的做事方式是多么不准确、多么浪费时间啊!
希腊遗产与孔子传统的第二个差异就是个体这一概念。
在西方人眼里,我们全都是自由而平等的个体。当然我们并不是一开始就平等的,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平等的诉求已经被加入个体自由的诉求之中,这一由希腊哲人创立的诉求也在基督教的帮助下发扬光大。
对孔子来说,参照的标准是家庭。国家、公司都仿照着家庭的形象建立:皇帝、CEO扮演家庭中父亲的角色,慈祥而又强硬,无所不知、备受尊敬,以“正确的方式”主导每一天,我们只需服从,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
由于不存在个体,人就不能从集体中脱颖而出,不能激流勇进,在没有先得到组织批准的情况下无法表达伟大的想法。就像中国谚语所说的,“枪打出头鸟”。这个集体是个软性集体,那么其中由普遍共识引发的有益感触能够被感知吗?
不!这是个等级森严的集体,每个人都是别人的同僚、下级或上级。在亚洲,人们在说出“你好”之前就先递上名片,借此识别出组织的名称和声誉,然后找出个人在等级结构中的确切位置。通过发现这个人的职位与你平级、更高或更低,来决定自己与他/她交往时所贴的标签和准确用词。
这就是对社会地位的狂热崇拜,根据每个人的位置决定适当的应对方式。这也解释了头衔滥用,人们总在说“程总”“王主任”“明主席”。
令西方人迷惑的是,这个现象即使在家庭关系中也是如此:西方有大约30个词汇来指代兄弟、祖父母、小姨子等关系,在东亚语言中,这样的词汇有120个左右,从而能够把这个亲戚是自己母亲的第三个姐姐的第二个儿子都表达得清清楚楚!即使哪个西方人认为自己已经完美地掌握了中文,我还是要祝你好运!
合同与关系
在中国的集体内,每个人都是演员,扮演着等待别人评价的角色。每个人都戴着面具,必须准确地复述自己的传统台词,不能即兴发挥,不能有个人想法。突然说自己如何认为就是打破面具。提出过于直接的要求、将他人置于不可能之处境会让别人丢脸、让关系破裂。
因此,“面子”至关重要。我们不仅应当不计任何成本地避免“丢脸”(lose face),与别人说话时还必须要“给脸”(give face),得说些恭维话,拍些无伤大雅的小马屁。
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中国,位高者面对一个自己不知道答案的问题时,很少像西方人那样坦承自己不知道,而是会指责提问者“胡说”,以此来保住神圣的“面子”。
在西方人以非常明确的态度回答是黑或是白的场合,中国人常常会回答说这不简单是黑或白。但到了第二天,面对同一个人,你会又有个稍微不同的答案。
如果我们更深入地研究中国人的思想,就会发现这个流动的、加工后的世界背后的基础。在中国人的世界里,一切都永远在演变。《易经》里说,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这个世界永远都在变化。人际关系也是如此。虽然我们在这一时点就共同的规则达成一致,但是自然的力量会演变,推动我们做出调整。
对中国人来说,人不是自然的主人。人就像大河里的泳者,充其量可以根据水流调整泳姿,但是不能反抗自然的伟力。这也是为何正式的合同对中国人来说是个问题的原因。
对西方人来说,合同就是双方在谈判后达成协议的终点,有着书面的时间和绝对数值。对中国人来说,合同确实是一份协议,但是承载了更多意义,这样刚起步的关系才能够以和谐的方式随着时间发展,让每个人都满意。
随着环境变化,我们之间关系的细节也在变化,不管合同内容是什么,一切都是相对的。六个月后、一年后,为了业务发展,把合同条款修订一点或修订很多都是完全合理的。合同中的条款太精确了不好,就像一条睿智的中国商业谚语说的,“水至清则无鱼”!祝君好运,律师们!
对于在中国做生意的西方人而言,一定要清楚,想卖东西,单有最好的性价比是不够的。如果你不认真培养你的人脉,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关系”,很可能你最终会一事无成。
关系”是个好词汇,字面意思是“找到人际关系之门”。没有适当的推荐,人们没法打入某个公司或者部门。没有适当的人脉网络,人们就没法做生意。因此,有必要用不同的方式来看待时间与人际关系的概念。关键就是中国的人情关系根深蒂固,通过慢慢熟悉并最终建立持久的信任(信用),来自同一个家族、村庄、大学的个体抱团并捆绑到一起。
好消息是,西方人也可以进入这些抱团的关系网,中国人并不排斥外国人。当然,一旦西方人加入这些关系网,就要和中国人一样,承担一些相互之间的、约束性的义务,也就是中文里的“人情”(感情上的义务)。
全球化,谁改变谁?
在欧洲,我们从伊甸园的神话中就知道信任是无法存在的,因为从一开始信任就破碎了。因此,我们通过将人际关系写到一张纸上实现其外部化,这就是所谓的“合同”。在合同中,我们尽可能准确地将事情敲定,细节都是白纸黑字,有法典中的明文法规作参照。
在中国,失去信任这个想法并不存在。人在本质上是善良的,尤其当他外表也忠厚时。即使我第一次看到你,我也没有理由不去信任你。
但是,我毕竟根本不了解你。因此,我们不会直接谈判核心问题,我们要通过分为多个连续阶段的熟悉过程来慢慢地了解对方,就像畅销书中的小王子和狐狸一样。我们首先要有一些轻松谈话,天文地理无所不谈,总是绕着圈子说话,以此来确认谈话者是否值得信任,是否会过段时间就毁约。慢慢地,信任就会在感情认同中培养起来。
不仅如此,中国人通常能够用模棱两可的方式达成一致和安排退出方式,而不是西方常见的绝对的、可怕的善恶分明的观念。
比起生搬硬套法律条文,或者更糟的,比起法庭上兵戎相见,中国人通常更喜欢妥协。带着成套的法治价值观来到中国确实是值得赞扬,但是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走法律途径更不中国的了。
这就带来了可怕的问题,例如,当中国签署条约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时,就会赋予自己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来弹性阐释世贸法规的权利。而且,当我们问起国际领域的敏感问题时,这条巨龙往往立刻回击,称之为“对中国内政的不可容忍的干涉”。
中国突飞猛进的全球化带来了概念、价值观和措词方面的问题,因为全球范围的商业与政治关系仍然是以西方价值观为模板的——从联合国宪章和《人权宣言》开始,并以自由、责任、透明、合同及其它很多观念为基础。即使假设中国人想要熟悉、能够熟悉这些观念,考虑到中国国土广袤、人口众多、中国人心理及社会系统的强大,做到这一点也需时尚久。
西方人在中国市场实践了几十年,逐步学会了适应“中国特色”。但中国人却开始探索外面的世界,其间的发现已经让最优秀的一群中国人感到不安,就如同西方人曾心醉神迷于在中国的发现一样。 |